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21〕12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政法委、教育厅(委、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信访局(办)、残联:
2021年,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地区结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及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浙江省嘉兴市创新地校合作,形成辐射全市的心理服务队伍;创新服务机制,推出“嘉心在线”公益互动心理服务平台,将“健心客厅”嵌入城乡图书馆,让群众更加方便地接受“面对面”心理服务。河南省驻马店市以“六进”“六服务”“六严控”“六结合”为抓手,将心理服务融入基层治理,推动形成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湖北省武汉市建立健全多部门心理服务合作机制,建立“三专”(专班、专员、专干)心理服务体系,实施“五社一心”服务项目,整合各方力量开展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加强心理热线及线上平台服务,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进社区。广东省深圳市政策保障到位,部门协调顺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度高,各行业示范点建设起点高、理念新,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引领效果。四川省自贡市坚持高位推动,政法、卫生健康部门“双牵头”“双融合”,实现“一盘棋”,构建“一张网”;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疏导与危机干预,促进解决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对上述2020年度工作成效明显的试点地区予以表扬。
2021年是试点工作收官之年,根据试点工作总目标和历年试点任务执行情况,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将试点工作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整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进一步指导试点地区严格按照国家试点方案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地按时完成试点任务。同时,及时总结试点地区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向其他地区推广。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21年3月11日
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4.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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