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制了《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精神治疗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0项,供各省医保局参考,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立项指南综合患者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实施主体、干预手段、治疗目的等因素,在价格立项上对“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进行区分。明确心理治疗按“小时”为单位计费,保障心理治疗的完整性,避免治疗效果受时间约束;而心理咨询以沟通为主,按“次”收费更有利于规范收费行为。同时,明确“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两者不可同时收费,减轻患者费用负担。
“心理治疗”价格项目整合吸收了过去不同治疗手段设立的音乐治疗、暗示治疗、松弛治疗、漂浮治疗等价格项目,适应临床治疗技术发展,价格项目的兼容性明显提升,避免临床因治疗方式名称不同无法收费。根据治疗对象,分为个人、家庭、团体“心理治疗”,支持差异化收费,避免因歧义造成收费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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